有一个顾客09年11月13号买一件衣服,穿了2年坏了, 2011年4月20 号来维修,,5月9号来取衣服时候顾客说发票丢了。我就让他签了个名把衣服取走了。一年了顾客又找到发票了又来要一件衣服,请问我该怎样处理。
要弄清楚,在原来单据上签字的人员是否是现在来取衣服的人员。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13853185736、0531-81776583刘广强律师,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泺源大街68号玉泉森信B座12层。
2012-03-19 09:45:33
核实是否为一人.
2012-03-20 1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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