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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问题?

咨询者 : INeedHelp - 天津     时间 : 2010-05-17 13:34:35    状态 : 已解决



1.我的工作期间是2009年7月26日至2010年5月13日,是自愿辞职,试用期3个月,2009年11月1日签订一年合同(时间为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试用期工资1500元(2009年7月26日-10月26日),转正后1800元(2009年10月27日-2010年5月13日) 2.在工作期间我“周六、周日白天(8小时)共加班43天”、“白天值班(8小时)2天,含1天春节初二;晚上值班(17点到次日早8点共15小时)32天”,没有任何加班费和值班费。 3.2009年7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给上社会保险费。 4.在工作期间公司收取了“工作服押金100元和住宿期间的被褥押金50元”,公司给开了收据(盖了公章) 问题: 1.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2.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值班费,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3.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未给上的社会保险费,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4.能否要求公司返还工作服押金和住宿期间的被褥押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5.还有无其他补偿要求,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6.公司使用我的一份资格证书,我能否收回,不让其再使用,如何办理? 7.由于我的一个同事也想仲裁,想委托我代理,一起去仲裁,我能不能同时代理他? 8.仲裁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我现在手上有全部的工资表、考勤表、值班记录,一份劳动合同(因当时未拿合同,故试用期2009年7月26日-10月26日被修正带涂去,合同日期被改为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工资卡开卡记录等 因为我想去仲裁,所以希望各位能帮忙详细回答一下上面的问题!!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1、双倍工资不支持。 2、能够要求支付加班费等费用。 3、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可以找单位要求退还押金。 5、其他要求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是拖欠加班费等报酬,数额为你一个月工资。 6、可以收回资格证书。 7、你可以代理他。 8、收集好证据参加仲裁即可。

2010-05-17 14: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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