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船在2012年3月9号晚上 与一条没有任何证件甚至船号都没有的打沙船 发生碰撞 我们当时跟前面船正常上行 对方在右汊江 没有任何信号显示就直接划江穿越主航道 我们向左避让 并且倒车 他们依然前行 致使他们穿上输送带碰到我们船船头右边皮靠处使他们输送带偏移 为明年船也冲向岸边 撞到石阶前大仓凹进去2米多 事发后我们报警 海事出警扣留我们证件 对方无证无照他们什么都没有扣留 第二天对方一个自称老板的态度很强硬 要我们赔偿他们修理费18万元及误工费30万元 我们拒绝 因为一直没法协商下来 我们船在事发后 就被他们强制要求和他们靠在一起 他们至少1-2人24小时在我们船上看守并住宿在我们驾驶室 直到16号 我们家里在海事小艇0826在场的情况下 开船离开他们停靠处 对方派出小快艇追我们并且上来两个人强要我们开回原处合他们靠在一起 我们直接开到镇江大沙海事处停靠 打沙船上的一个人跟着海事艇0826回来海事处 此人下了小艇就上我们船追随我老公 并动手打了他 我们船上当时多人看见并立即上去拉住他阻止他继续动手 我们报警半小时公安出警带我们都去做笔录 海事叫来沙船老板和我方协商 对方要6万元修理费 误工费不要了 我们拒绝协商 说等到海事责任认定书出来 根据各方责任来判定各方损失费 任何人不服都可以去法院起诉!现在海事已经归还我们事发当晚9号晚上扣留的证件 我们船 是自由的 只等责任认定书了 请问 我们现在是不是不需要做什么 只等海事责任认定书?之后我们又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