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为担保人,在债务人与债权人已发生借贷合同,我补充了担保。而补充的借条上只写有“借***多少钱,下面写借款人***,担保人***,时间***。然后口头有预定还款期限为2年,在借款人2年内没还的情况下才可向担保人要求替还,同时还约定利息的多少和能不能付利息与担保人无关。我有两个证人可以证明。今天(补充借条的时间刚过去1个多月)债权人就把债务人和我(担保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担保人,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你有追偿权。
2012-03-20 13:18:53
担保人,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2-03-20 20:37:23
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应诉解决。
2012-03-22 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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