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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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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诉人未出庭?

咨询者 : fa120991 - 上海     时间 : 2010-05-19 17:04:16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申请劳动仲裁之后,仲裁庭予以受理,并通知5月19号开庭,可对方未出庭,理由是未收到通知,而且事实上,将法院发通知的快递编号查出来后显示时对方已签收,不过签收名字写的是tongshi代收,然后仲裁员给的解释是说,个人代收不能代表单位,并没有敲单位的签收章(其实单位并没有什么签收章)。 然后就说要下周再开庭,请问这样合理么。

  最佳答案

田晓峰律师   [广东]    13590176465

送达单位收发室应视为送达单位。

2010-05-19 16:18:49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不合理,你可以提出异议

2010-05-19 16:44:40

徐丽华   [北京]    18710064406

应该视为已经送达

2010-05-19 21: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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