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的问题是:2001年我父亲把我家的几亩地给别人买了,但合同写成了永久承包,并且注明如果有一方毁约,将向另一方加倍赔偿。我们子女当时还小,2002年我父亲意外去世。现在我们要翻地,请问打官司能不能要回来。谢谢!
如果是转让,没有经发包人同意属于无效,可以要回来。
2010-05-19 21:04:48
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转让或者租赁。你可以要回土地承包权,但应该给对方一定的损失赔偿。
2010-05-19 17:24:54
土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期限不得超过你们家自身承包时约定的期限。你可以要回,但是由于你父亲在签订该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时存在过错,你们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2010-05-19 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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