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哥哥于20多年前将各属的一块土地互换,当时我的那块地属水浇地,哥哥想用我那块地做压庄稼的场地,因为是自己的哥满口同意,后哥哥提出给我西边一块地做为补偿,当时那块地是贫瘠的地,已经被他掘走两层,收成特别差,虽然很吃亏,但一奶同胞也没有计较。现在哥哥换给我的那块地有商业用途,村里会给补偿款,哥哥想要回原来的地得到政府补偿款。我与哥哥换地只是口头协议,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也没有告知发包方。请问我是否有同哥换来的土地的所有权?如果哥哥想要回土地是否符合法律?补偿款应归谁所有?
你有换过来的土地的使用权,他要回去不符合法律,补偿款应当归属你所有。
2010-05-20 16:18:07
你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你可以先通过法院确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0 17:50:17
向本地《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证》发放机关提起确权申请。
2010-05-20 19:13:26
互换后的土地有你进行耕种,这是事实行为,也是证据。既然你是土地的承包者,因此,土地的补偿款有你所有。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5-21 08: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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