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公司要求正规离职,公司领导准予离职,离职交接的时候,我问了领导需要做好哪些交接,领导说就和她交接就行了。我也就只和领导做了交接。 但是到了本月发工资的时候,我的工资未予下发,然后我就联系了公司,公司说由于交接时未和下面员工交接清楚,导致公司有了损失,所以暂时不发我工资,说要赔偿公司损失,而我在职的时候这件事情是和公司明确作出过说明的,公司的合作方也发过函件到公司说明了当时他们(合作方)的要求的。 我辞职以后公司后来没处理好这件事情,这个责任需要我来承担吗?我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其他途径拿回我的工资吗?
您好! 这个责任不应由你承担。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索要你的报酬。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0 14:31:00
你已以经与主管进行了工作交接,扣押你的工资是违法的,按劳动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工作交接完毕,用人单位应当与离职员工结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等工作。鉴于你的情况,一是通过劳动仲裁索要所欠的工资,二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010-05-20 15:49:08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0 17: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