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荆州农村,09年年末建移动基站,占用我家旱地,事后给我家补偿1200元。 但据我了解,实际移动公司给村里的补偿一共为8000余元,我也查阅了相关条文,根据条文,土地使用农民有权享有70%以上的补偿费用,我也找过村里询问此事,但村长拒绝作出回答,并称我们无权过问此事。 请问我要求70%补偿费用是否合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对于此类事情,有哪些法律法规适应,请指点迷津。 还有,我对实际移动公司的8000余元补偿费用只是听到过传闻,村长拒绝协商此事,不允许我们查看任何合同等,请问有什么途径能确认实际补偿费用是多少。 谢谢大家的浏览,如果能帮助解答,不胜感激!
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依法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1 14: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