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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问题?

咨询者 : fa121112 - 北京     时间 : 2010-05-21 20:34:22    状态 : 已解决



我岳父突然去世留下房产一套,继承人有我妻子和其继母(岳父的再婚妻子)。岳父生前和我妻子写过一份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我妻子,双方签名了,但未做公证,也未办理产权转让等手续。岳父去世后,我妻子与继母就房产和财产继承达成了协议,并作了公证,但还未办理过户等手续。现在我妻子希望通过赠与合同将房产直接归自己所有。这种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力?能否由我妻子单方面提请执行?应该怎么办理?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张峻铭   [北京]    13683152121

你岳父通过赠与合同方式将房产给予你妻子,但是事后你妻子和继母达成房产分割和财产继承协议并公证,意味着你妻子放弃赠与财产,公证的效力大于之前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时效,应按照协议执行,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妻子不可以通过赠与合同将房子完全归自己所有。

2010-05-21 22:22:11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按协议执行。

2010-05-22 10:02:10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岳父生前和我妻子写过一份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我妻子,双方签名了。关键是此房屋是否为你岳父的个人财产。是,则可根据此协议继承此房屋。也可按继承过户。

2010-05-22 18:06:09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赠与人不在世了,无法到房产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了。应该按照你的妻子与继母协议办吧,因为还有公证。

2010-05-22 19:20:0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妻子与你继母已经办理了公正了,此房屋应该按照公正内容执行,原来的赠与合同没办法再执行。

2010-05-23 16:25:1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妻子与其继母达成协议后,就表明她放弃了赠与,且公证的效力大于赠与合同。所以原先的赠与合同已经失效,你妻子应当按协议执行。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团队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4 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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