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购买了我单位的福利房产一套,是绿本房,购房款也由我支付,现在妻子和我离婚,她说如果我要房产,那就要以市场价的一半来补偿她,我认为绿本房无法上市交易,不应以市场价来计算。请问,绿本房产在离婚分割时如何计算房价?像我这种情况应如何补偿? 另外,如果我们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话,这房产是我购买的我单位的房,有没有可能出现将房产产权判给她而由她补偿钱款给我的情况?
不是私产房,法院不做分割。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2 00:05:11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可以上市的时候才会正式分割房屋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2010-05-24 09:05:43
你好! 无论是不是绿本,可以肯定的是房屋是婚后取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绿本并不是房屋产权证,一般情况下,对于房屋产权不明的,离婚时法院不会判分割,直至产权名确后另行起诉。但是也有时法院会直接判分割,也就是竞价取得。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4 19: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