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去年在我们市妇幼保健院,做子宫肌瘤手术,手术期间由于义医人员疏忽,造成我妈左手神经受损,现在活动受限,已经不可以治愈,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未做法医鉴定。
你好! 因医院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应当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 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2-03-23 16:26:12
4万左右。 江西南昌八一广场法律咨询站值班律师,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2012-03-24 06: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