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了一份录音证据.可是具体录音的时间忘记了,请问在整理书面材料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忘记具体录音时间会影响这份证据的效力吗?
只要录音的内容是真实的,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也可以。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3 10:56:38
会影响这份证据的效力。 法律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2010-05-23 11:05:26
您可考虑录音时间与录音内容之间证据的关联性,若有关联,会影响证据的效力,若无关联性,该证也有明显瑕疵。您尽力回想录音的大概时间,我搞录音近二十年,您是否能把该咨询详细点发我的邮箱,再探讨。
2010-05-23 11: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