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在一家公司上班,他们主要是做淘宝网这块的,当初说的是1个月试用期,转正后会有提成。 我过了1个月试用期之后的一个月,我拿了相应提成了。 我是上海人,进公司之后他们没有给我加金,也没有和我签过合同,后来由于我个人原因,辞职了。我问了我的工资,他说15号会结算给我,但是没有提成了。 我想问下,到底我应不应该有提成?还有他没有给我加金,是不是违法的?
应当有提成,因为提成的发生是在你工作期间,况且双方有约定。
2012-03-23 16:01:11
这个公司违法,应当支付你提成工资,加金。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3-23 16:11:4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