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咨询者 : fa339850 - 河北     时间 : 2012-03-24 10:22:22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单位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后三次是合同到期后,连续签订的合同,签订第三次合同是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时签订的,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7条和我本人的意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0年元月签订第四次劳动合同时,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我本人的意愿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说不签就回家,2011年12月3日,单位通知我因为我岁数大(不足47周岁)不再给签劳动合同为由辞退我,公司与我签的合同是在违背我的意愿下签订的合同,请问我的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要求单位赔偿我双倍工资合理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王双春   [河北]    13513216561

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2-03-24 11:01:45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2-03-24 14:45:5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