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初盘了一个小型超市,以前老板办过营业执照,没有过期,上个星期五工商部门过来检查说经营人变更了,营业执照就没用,说我属于无照经营,要罚款2万,请问工商部门做的对吗,罚款有法律依据吗? 谢谢!
可以这样认为,原来的营业人委托你在经营,原来的业主是经营人,你只是手委托经营人,就不可以罚款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4 12:41:03
以前老板办过营业执照,没有过期,你“盘了”该超市后属于经营人的变更,只需变更经营人即可,不需再办营业执照。你的情况不属于无照经营,罚款2万无法律依据。 谢谢!
2010-05-24 12:43:15
你好! 以前的营业执照并没有过期,你只要变更经营人就可以了,工商部门处罚你无法律依据。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 军 律 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5 11: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