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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子女赡养,任意挥霍其遗产合法么??

咨询者 : fa121214 - 山西     时间 : 2010-05-24 13:35:3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村里的,十几年来我一直赡养父母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办完丧事后母亲拒绝我继续赡养她,却私自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称已将父亲当初分给我的房产(写有分家单,上有父母、村长、族人的签字)卖给其外甥女婿,听说卖得四万元,三年挥霍一空(这钱据说只是做样子,事后又给了人家)这三年来我一直坚持给母亲养老费可母亲就是不收,偶尔收吃的东西。现在母亲病重,如果母亲过世我有责任对那四万元钱负责么?那父亲分给我的房产还属于我的么?我该怎么办?希望您帮帮我!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你父亲分给你的房产属于你,你母亲无权处分,你若继承母亲遗产,则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2010-05-24 13:26:5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分给你的房产其他人就不能卖了,现在你也有权主张你的所分的房产权利。

2010-05-24 13:35:59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处理他人财产需要财产所有人同意。家庭内部事情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2010-05-24 15:50:26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你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不继承不承担。

2010-05-24 16:47:57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父亲留给你的房产你母亲无权处分,如果你母亲的外甥女婿在买房的时候知道房子是你父亲留给你的话,那么你有权撤销你母亲与其外甥女婿的买卖合同。 你不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就不必承担债务。如果你继承也是在你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团队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5 14: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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