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级公务员受到计划生育处分是什么案件?对处分不满,需要上诉,有上诉时间限制吗?若上诉需要哪些证据?谢谢
本案属于行政案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需要提供行政诉状、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等资料。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4 22:20:29
你好! 本案属于行政案件,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需要提供行政诉状、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等资料。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5 10:25:16
1 不属于行政案件,应当在行政机关内部通过申诉或者行政监察方式处理。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2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3 对处分不满可以申诉,出具单位给予的处分决定书。
2010-05-25 11:13:59
先了解你的处分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非内部行为)。如果不是则没有诉权。如果是。则可诉。行政诉大部分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原告通常极少举证。
2010-05-25 12: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