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因为注册地变更 换到新办公室。在新办公室,公司招收5名学员 学费9800。 工商局来年检,我把这个情况如实告之工商局。 然后工商局处以公司30000元罚款,公司以此为由,要扣除我2000元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另外,由于公司很小,又没有跟我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我拿不出什么证明我在公司工作,只有和公司经理的QQ聊天记录,和我招收来的学员的聊天记录。请帮帮我 我电话 18701334815
你好! 首先公司无权扣除你2000元工资,至于你所说的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你领工资的时候应该签字的,你签字的工资条即可证明你与其有劳动关系,或者考勤,再或者公司不是扣你2000元钱吗,让公司给你出具一份处罚决定书这些都可以作为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你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郭军律师团队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5 11: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