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问我借了3万元,在2010年1月1日打的欠条,欠条上还款日期是2013年,我害怕到2013年要,过了二年起诉期不受到法律保护,我打算2012年之前让他重新打个欠条,又怕他不肯,我起诉不知道他的地址和身份证号,法院传票他接受不上,或接上拒签传票,怎么办?他搬家了也不知到住哪?只知道电话。我在2012年之前用电话录音是否能做为起诉证据?
你的起诉时效是自2013年开始计算,是两年,不会过期的。你可以起诉后查封他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6 00: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