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多年,2个孩子由我一人抚养成人(丈夫提供了部分生活费),期间对我个人身体、精神、心灵和孩子们心灵上都造成了相当大的伤害,现在我退休靠一千退休金费生活,像这样情况如果离婚,能否要求赔偿?正常情况能赔偿多少?谢谢!敬盼帮助!
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丈夫因外遇对你个人身体、精神、造成了相当大的伤害,你可以在起诉离婚时向你丈夫主张赔偿。
2012-03-27 10:39:21
建议了解详细情况
2012-03-27 10:41:06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2-03-27 22: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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