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姥于去年去世,留有一处住房,房屋的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1983年单位分给姥爷的套50平米住房,是以承租的方式居住,承租人为我的姥爷,老人于1986年去世,承租人变更为我的姥姥,2003年单位进行福利分房,单位以优惠的价格将这套住房出售给我的姥姥,并对姥姥和姥爷的工龄加以优惠。最后以3万元姥姥购得此房,当时老人没有钱。所以让舅舅出资购得。但房产证是姥姥的名字。姥姥于去年去世留下这套房产,且两位老人生前没有立过遗嘱,从1983年到姥姥去世至今,舅舅一家都居住在这套住房中,户口也在这套住房中,因老人去世要分割这套房产。老人生前就我母亲和舅舅两子女。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分配遗产,我母亲所应分配到的份额是多少!谢谢!
您好: 共同继承。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27 15: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