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用人单位交押金的时间是今年2月13号,由于忙于找工作的原因,一直没有处理。现在向监察大队举报还能拿回来吗、??
您好: 可以投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27 18:28:14
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纠正。你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机关申诉解决,应当退回。
2012-03-27 16: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