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10签收的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书,不服裁决书到法院起诉的15日时效,是怎么算的? 从当天算,还是从第二天算? 最后一天截止时间是哪天?是5月25日下午5点下班前提交了起诉状的,都有效吗?
从签收之日的第二天起算,即5月11日为第一天,按有效期为15天,截止时间是5月25日5点下班前提交起诉状都有效。
2010-05-26 15:49:49
在5月25日下午5点下班前提交了起诉状,为有效。
2010-05-26 14:58:50
从你签收之日起算最后一天截止到25号。递交起诉状有效。
2010-05-26 15: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你向法院起诉的最后一天截止到5月25日。
2010-05-26 15:58:53
对。从次日开始计算。
2010-05-26 2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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