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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问题 我打赢官司的机会是多少??

咨询者 : fa340775 - 湖北     时间 : 2012-03-27 16:51:22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02年借钱购买某处房产,购买时是我与朋友一起去办所有相关手续的,产权人是我,我与此朋友间立有借据,但借据只说明所借钱的数目,并未涉及房产。2004年我归还了朋友的钱,并收回了借据。现在房产升值很多,朋友认为房产是他出钱借我的名字购买的,要求我把产权还给他,或者补给他房产升值的那部分钱,并且要和我打官司。这些是客观情况。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孙继承   [北京]    13521053870

人们都分不清物权和债权的关系:你向你的朋友借钱买房子,是一个债权债务问题,只需要你向他归还欠款即可。你买到房子之后,进行了产权登记,登记了你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个物权问题,你是物权人,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你的权利。 并不因为你买房子的时候,从他那里借了钱,他就能直接对你的房子享有物权。

2012-03-27 17:12:04

饶太益   [湖北]    15107100208

你好,你朋友的要求于法无据,房产归你所有。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了,建议你也应该积极迅速聘请律师应诉,以维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151 0710 0208。QQ:447456671

2012-04-08 2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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