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来京务工人员,在北京找了一份在市政工程,巡逻道路井盖的工作,在上班时间,被同一公司的人员,打伤,现在在医院,经医生诊治时脊椎压迫神经,造成腰部以下残废,现在公司不管了,我不知道该怎麽办,谢谢.
委托律师,代理你报案追究打伤你的人的刑事责任,到法院审理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损失中就包括你以后的生活费用.
2010-05-26 22:59:24
你好! 如果你是为履行职务被人打伤,那么你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承担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需做工伤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 如果不是为履行职务被人打伤,你可以对打你的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你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5-27 1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