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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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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件成立会判多久?

咨询者 : fa121522 - 上海     时间 : 2010-05-29 11:20:01    状态 : 已解决



我朋友2005.3.18日以盗窃罪被判几个月的刑,并且已服刑.我们后在东莞、珠海打工,到2010年5月,珠海地区警方说是上海警方判决有漏洞,2009年12月以抢劫打人到轻伤被追逃,请问这样的案件有依据被追诉,追诉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还需要重新审查。如果成立,会被多久,再是请律师需花费多少。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是否属于同一犯罪?

2010-05-29 13:33:38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与律师协商

2010-05-29 13:40:54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表述的不够清楚,你是说同一行为,被定为盗窃罪并服刑完毕后,又以这一行为为由被追诉吗

2010-05-29 19:35:2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追诉时效是20年,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5-29 23:23:08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说的不明白。

2010-05-30 09:12:10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1、如果被告人有多起犯罪行为,即使被判决还有可能被追诉。 2、律师需要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后,可以详细了解案情,并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

2010-05-31 08: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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