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我向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蓟县法院却不给立案。我向他们要不立案决订书。他们不给。我的诉讼符合立案标准。他说是法院的规定。我要法院的规定,他们也不给。蓟县法院有权力剥夺我的诉讼权利吗?
向该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解决,要求立案监督。
2012-03-31 0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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