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延迟履行金怎么计算?

咨询者 : fa342161 - 上海     时间 : 2012-03-31 11:05:17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我在2011年9月离婚时,由于丈夫于2007年在外欠款21.5万元,案件受理费5735元,至今分文未还,现在成为双方的债务,在离婚时法院的判决是这么写的:夫妻共同债务人民币215000元及其延迟履行金(按时结算)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且互负连带责任; 请问那么这个延迟履行金到底应该支付多少?由法院清算还是双方协商?协商的话好像有问题,他现在只愿意支付10.75万元的5年每年按5%的计算为26875元。和我想象有差距。 我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延迟履行金为判决债务款额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计算,由法院计算确定。也可以协商解决。

2012-03-31 13:16:12

张昭   [上海]    18616102035

看法院的判决是否有误? 法院判决的意思不是一人一半,至于具体怎么办可来电咨询

2012-03-31 13:59:47

王怀涛   [上海]    18701732395

延迟履行金为判决债务款额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计算,贷款利率可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cehuobisi/629/2011/20110708141932106701085/20110708141932106701085_.html

2012-04-02 16:56:2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