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合同有一个协议是,如果办理下北京户口,工作不满5年要赔偿违约金10万。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吗?如果中途离职,是一定要赔偿违约金的吗?
您好: 应当按约定办理。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3-31 20:44:54
没有法律效力
2012-03-31 21:19:57
没有法律效力,Q Q2497652768
2012-04-01 09:53:57
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2012-04-01 14:23:51
这个协议约定金过高
2012-04-01 15:17:14
应通过审查合同内容,确定违约金性质,才能判断唯有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详情可来咨询 汤律师 15011178658
2012-04-01 15: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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