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朋友在公司涉嫌贪污约3万元人民币,但该公司是由三方控股的,一方是国有企业控股百分之51,一方是民营企业控股百分之28,还有一方不明.现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将案件定为贪污罪,请问这种情况构成贪污罪吗?是否能算职务侵占?盼答复,谢谢.
另外,贪污和职务侵占都要求利用职务之便,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2008-06-19 14:24:37
目前需要明确的是你这位朋友的身份,是属于国有企业这边,还是私营企业,因为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他不属于这两个范畴之内,那即不构成贪污罪。
2008-06-19 14:21:42
贪污和职务侵占都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2009-02-20 11: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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