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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再婚,男方意外身亡,有3个子女,请问女方能否继承房产?

咨询者 : fa342689 - 山东     时间 : 2012-04-01 20:37:09    状态 : 已解决



夫妻再婚(有结婚证),男方意外身亡,大女儿跟着父亲,小女儿从小送给了男方姐姐,小儿子跟着女方,现在家里房子拆迁,都要分割房子,请问女方有全部继承权还是部分?如果分割的话,如何分割?女方也有一女儿跟着,请问她是否也有继承权?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子女和女方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012-04-01 20:52:23

曹顺海   [山东]    18905341083

能继承房产

2012-04-03 09:26:32

  []   

你好。 女方有权参与继承,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其他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有不明白可电话联系,一三五八三五零七七一一,,

2012-04-04 1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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