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1999年结婚,婚后生两个女儿,2005年因家庭矛盾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两个女儿归我,抚养费也由我自己承担。离婚半年,经亲戚朋友撮合,把她叫回来又一起过日子,始终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又生一男孩,现在3岁,2011年又因家庭纠纷她带儿子回娘家直到现在,现在她到法院起诉我,她要带儿子改嫁并向我索要抚养费, 请问: 1 我只想要回我的儿子, 2 抚养费应该怎么付,付多少 3 如儿子归我,抚养费我不要她付
你一个人要抚养三个小孩子负担不小.你可以和她协商让她也抚养一个小孩子,这样处理比较好,也比较实际.
2012-04-01 21:35:59
你再要儿子有点难度,应当支付抚养费
2012-04-01 21:48:49
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2-04-01 2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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