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5月18号剖腹产后失去孩子,到现在一年多了 我还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吗?因为当时考虑到和医院打官司很难而且需要金钱和时间就把这事给搁浅了,但是现在还是不想放弃,请问有没有过法律时效?谢谢
本案属于人身权问题,不属于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情形,还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
2010-06-02 11:17:37
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不能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2010-06-02 13:22:24
超过时效了。Q172409632
2010-06-02 15:23:59
你好! 已超过时效了。
2010-06-02 17:55:24
超过时效了。
2010-06-02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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