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旅游高峰),组团去黄山旅游。旅行社要求在旅游日一个礼拜左右定旅店,否则将无法实现黄山旅游。要求旅游方提供1000元押金(或是意向金),同时旅游方称其也将拿出1000,共计2000,打入黄山的旅馆(以上为口头协议)。在旅行前3天,旅行社要求签署旅行合同,旅行方由于对旅行方案不满,放弃旅游。旅游社称其信誉受损(联系车辆和路线),要求旅游方赔偿。请问旅游方应负责那些责任,并应赔偿多少。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12-04-03 2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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