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上从2010年月12月份到2011年2月份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水管漏水,长达三个月之久,我们家墙体受潮导致墙体大面积脱落,给物业多次协商,物业只负责脱落部分维修,不保证颜色和以前的一样。我们没有答应,后来物业说赔700元让我们自己修,我们也没有答应。我们没有过份的要求,我们只想把损坏的地方修好,颜色一样,一进客厅不能有颜色不一至的情况,要不就把客厅重新粉一下。由于物业没有答应我们的要求,我们也没有给物业交物业费。物业以没有交物业费为由把我们起诉到法院,我们该怎么办?
你们可以另案提起诉讼,要求物业赔偿损失或恢复房屋原状
2012-04-04 09:21:03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2012-04-04 19:56:21
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2012-04-04 2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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