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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伤残赔偿?

咨询者 : fa343495 - 上海     时间 : 2012-04-04 21:38:5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10年4月受的工伤,2011年4月被认定为十级伤残,保险公司给予一次性赔偿,现在我要离职了,是不是可以要求厂方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呢,他们说上海市2011年7月以后才可以有,在这之前只有保险公司的一次性补偿金。他们说的对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昭   [上海]    18616102035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直有,可以要求

2012-04-05 10:30:39

陈新军   [上海]    18964640391

如果原来缴纳的是综合保险,在2011年7月1日之前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享受一次性赔偿。离职时没有一次性就业补偿金。

2012-04-05 10:46:17

王怀涛   [上海]    18701732395

还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2012-04-05 2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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