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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以故意杀人立案,能撤销么??

咨询者 : fa343875 - 吉林     时间 : 2012-04-05 22:58:25    状态 : 已解决



A某和B某因喝醉酒而打起来,A某拿菜刀把B砍伤后外逃。B某当时身上多处刀伤,但经过治疗后痊愈,只是面部留有一疤痕(构成轻伤害,但没做伤残鉴定)。经双方协议,A方对B方做出经济赔偿后,B方不再追究任何责任。但双方到派出所销案时被告知,已经以故意杀人立案,并已经上报公安部。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已经成为公诉案件,不能撤销。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2012-04-06 09:06:36

贾霆   [北京]    13552876488

公诉案件不能撤销,尽快委托律师辩护,如果有意委托北京律师,可以和贾霆律师联系,联系方式和资料你在百度上可以搜到。

2012-04-06 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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