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2012年3月28日在剖腹产手术中大出血。医生给的理由是子宫不能收缩;医生的抢救方案是需要切除子宫,在十万火急的情况下我签字同意了,子宫切除后我老婆也抢救过来了。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备血,以至发生大出血无血可输。断然做出切除子宫的抢救方案是不是有点草率?医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你好! 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采取的医疗措施是否正确!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2-04-08 17: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