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2011年12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上交了离婚起诉申请,男方第一次没有出庭,现在还在等待第二次开庭。我们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我们之间签有夫妻财产协议书,还有见证律师的签名及公章,但男方否认夫妻财产约定内容,强烈要求女方赔偿巨额财产,否则绝不离婚,以死相斗。请问夫妻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法院分割时是否会参考夫妻财产约定书的内容?如果夫妻财产一直无法分割清楚,哪怕感情已经破裂,请问法院是否永远不会判决夫妻离婚?
你好,协议书有效,法院应予采信的。 第一次不判离婚,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的。 当然,提供的感情破裂的证据充分的话,不排除第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的。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151 0710 0208。QQ:447456671
2012-04-08 21: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