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民事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要求本人原告1,提供被告户籍地证明,去公安局说是个人隐私,个人无法提供被拒。2,人不在户籍地,现在居所地的居委会又说人不居住在此处,拒绝出具证明。 本人原告应该找谁出具,被告住所的证明材料?急!诉讼时效将近~...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1、提供被告户籍地证明,可以找律师调档,拉一份个人信息证明。2、人不在户籍地,如果在上海看他的工作单位或者暂住证情况。3、诉讼时效将近可以给他发一份《律师函》或《催款函》,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欢迎浏览本律师网站www.zuochenggroup.com和www.lawyerjzh.com
2012-04-07 1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