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有几个关于借款的问题想请教您: 1、个人能否借款给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若可以,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2、个人借款给有限公司时,若需要另一个个人作为借款人(是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若没有注明该担保人是"连带担保人"还是"一般的担保人"的情况下,应理解该担保人是"一般的担保人"还是"连带担保人"? 3、在《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能否是借款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担保人能否作为《借款合同》里的丙方? 请律师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1 可以。需要注意公司必须出具借据。并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数额、用途、利息、还款期限、违约金及违约责任等,双方签字或盖章; 2 有担保人最好。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未约定保证方式时,为连带保证; 3 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可以分别签定,也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在主合同中签订时,担保人应作为丙方。 以上解答供参考。
2012-04-07 17: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