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已逝老人)于1986年病故,期间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但近期生产队拆队,当事人当年的农龄有26年,国家对其补贴34571元/年,共计人民币898846元。老人的儿子及女儿都已去世。(老人由儿子、孙儿养老并送终,享年直到83岁。)现其外孙得知后,向孙子提出要一半的遗产。该如何分配? 先谢谢律师的解答,你们辛苦了!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情况下由继承人均分。但如果其中有继承人对老人尽的赡养义务较多,也可以适当多分。
2010-06-04 09:21:22
外孙不是老人的继承人,无权主张继承老人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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