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前段时间转过一个门市,因为有其他的事,所以我又将其门市转让给了其他人。该门市上一个人转让给我没有出示合同,只出示了一份收据,上面标明了交了半年的房租和押金。她给我说这个门市是XX公司的,跟XX公司口头承认,并没有签合同。我拿下了该门市,具体协议如下: 转让协议 甲方:XXX 身份证XXXXXX电话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XXXXXX电话XXXXX 甲方将-------路门市面XX转让给乙方,房租押金XX元,设备,材料( X月X日-X月X日日)房租。合计XXXXX元(大写XXX元)。(房租押金XXX元收据移交乙方)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此合同属私人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 XXX 乙方 XX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为转给我的人,乙方为我 过了段时间,因为本人有事,所以有将该门市转让给其他人,我也向该人表明该门市是和XX公司口头承认,没有签订合同,手上只有门市押金和上半年租金的收据。我转让给她人的合同如下: 转让协议 甲方:XXX 身份证XXXXXX电话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XXXXXX电话XXXXX 甲方将-------路门市面XX转让给乙方,,包括房租押金XXX元(大写XXX元)及现存所有原料及其设备和(X月X日-X月X日)房租。合计XXXX元(大写XXXX元整)该门市租金XXX元/月。合同期X年,下半年(x月x日-x月x日)租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XXX 乙方: XX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为我,乙方接门市的人 现在,因为她经营问题,说我是私自转让,要求退回,我想请问,这两份协议有效吗?属于私自转让吗?如果在法庭上将,会怎么样呢?
是不是私自转让要看转让人是否有权转让,有权的原因有以下两种:1、转让人是店面产权人;2、转让人虽然不是店面产权人,但是得到了产权人的授权。 否则就是私自转让。 私自转让如果得到产权人的追认,则为有效,如果没有得到追认则为无效转让。 如果因为私自转让诉到法院,你可以要求追究转让人私自转让给你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对本律师的解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2010-06-04 13:48:31
1、你的问题主要涉及租赁门面的转租合同效力问题。 2、如果门面的所有人某公司不反对转租行为,你和上一位承租人以及签订下一位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均有效。下一位承租人不能因为经营上的问题反悔。 3、如某公司事前并未对转租行为表态,且你在与下一位承租人签订了转租合同但没有告知某公司,该合同是否有效就得看某公司是否追认合同。在某公司追认之前,下一位承租人仍不得任意反悔。
2010-06-08 19: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