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份,我村搞农村建设,土墙换砖墙,我雇人在垒地基,中午休息时,被邻居张某私自给刨了,理由是我垒的地基是集体的,事后发生了争吵,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用头撞我的胸,我被现场的黄师傅拉走干活去了,之后,她在街上叫骂了一阵,觉得无趣,回家后报了110,自称她被打了,让警车送去了医院,我们被迫停工去派出所录了口供,在场的(黄师傅)可以证明这一切。 事过三月后起诉我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五千于元,她利用自己家的权势买通了本地法院。事实我并没有打她,我觉得不该承担以上费用,虽然我是一位地道的老农民,但我懂这个道理,无奈中我只能上诉到北京市一中院,始终相信法律是正义的,会还我一个公道,我想知道如果她再次买通法院,就再也没有伸冤的地。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急切期待您的答复。
法律会给你个公道的,你要准备一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说,你没有打她的人证,可以请在场的黄师傅出庭为你作证。还要看一审认定你承担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2010-06-04 20:30:13
你首先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同时你应当明白法律是讲证据的。法院只能根据证据反映的法律事实来判决,并不一定是你想像的是买通了法院。你应当向法院提交你没有打她的证据,而不是怀疑法律的不公。如果你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你没有打她可以向二审法院提交,这样你的案子就有可能是另外一个结果。
2010-06-04 21: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