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房屋一栋75平方米,是有宅基地证的,房子是我母亲的,后析产给我,现在屋证是我的名字。该房原来有50平方米是我母亲的,另外25平方米是我母亲在1979年帮当时所以人李某以当时市价人民币350元买断的,有当时他买屋的合同字据并按有他的指模。此屋我家在1980重修一次。当时李某没有任何意见,但在今年6月,我家再重建时李某说我家房屋有25平方的是它的。他说要我家付钱,并不让我家施工,请问怎样处理?
如果当时有买卖合同证明,房屋应归你家所有。不过鉴于资料不完整,建议带齐材料,找信任的律师做进一步咨询 北京合同律师 姚增坤 13901290690
2010-06-09 14: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