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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

咨询者 : fa345006 - 山东     时间 : 2012-04-09 15:19:02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经常居住地和财产所在地不在户籍所在地,对方起诉离婚,户籍所在地已受理,我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再起诉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方已经起诉离婚并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如果你再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或对方提出异议的,会撤销你的起诉。

2012-04-09 15:27:15

梁玉辉   [山东]    15898720436

不可以了,法院已经立案,你可以提管辖权异议试试。

2012-04-10 10:48:33

李春珍   [山东]    18653210296

可以.但法院查出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后,法院会驳回你的起诉. 你可向对方起诉的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2012-04-10 1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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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经常居住情况,要求在经常居住地审理。

2012-04-12 2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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