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知青子女,2岁时回沪投靠奶奶,1989年16岁时户口落户奶奶这里,后来1995年我叔叔单位分房子,把我的户口和我奶奶的户口,放到梅川新分的房子内,长寿路的老房子交给了单位,后来1998年长寿路就动迁,老房子交给他们单位,没能享受拆迁权益。在新房子居住到1998年,我奶奶去世,这时候正好我父母从外地回来,为了方便,我就搬出去和父母一起住,居住至今。叔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产权。在2008年,叔叔曾和我谈过出首付,让我购买房子,50万的房子,他们出20%首付,我们要30%首付,后因上海房价涨的太快,没有购买。现在我想问,这套房屋(2室一厅,64平方,我叔叔,婶婶,妹妹已婚,户口均在其中),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能得到多少权益,,现在正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转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