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公寓与开发商约定2011年12月底交房(全款已付),至今未交房。我与2012年3月1日递交了退房申请表,4月11日我再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同意退房,暂时没有钱,要签个三方协议(我、开发商、代卖经济公司),协议签完后6个月后给退款。我现在担心的是,把房子买了,开发商还不给钱。到时候我是鸡飞蛋打,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合同里该怎样约束开发商,让他履行责任。十分着急,开发商这两天就要找我签三方协议。麻烦您给我好的意见。
退房必须收到房款,你才能办理退房。签订退房协议时,你必须知道房款已经到位,并委托你信任的第三人托管。否则,你的利益可能进一步受损。
2012-04-11 18:55:58
协议签订时主要就是要考虑违约责任,如果到期限不给你退款应当承担什么违约责任。以什么作为担保,怎么进行担保。这些必须要明确。
2012-04-11 19:07:34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开发商的行为已经能够构成违约,您有权利要求退房并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现在拒绝返还房款的,建议您通过法院起诉解决,这样即使开发商延期返还购房款,也有法院的判决约束开发商,而且您还可以获得延期支付房款的利息。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12-04-12 1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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