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到2012年4月10日解除合同赔偿是几个月
四个半月。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2-04-12 09:13:38
3个半月
2012-04-12 11:21:18
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012-04-13 0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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